神经母细胞瘤的分期有哪些

2022-12-02

张伟令

张伟令 主任医师
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儿科

国际神经母细胞瘤分期系统于1986年建立,并于1988年进行修订,该系统基于肿瘤的原发器官及其转移情况进行分期。1期局限于原发器官没有转移灶。2A期次全切除的单侧肿瘤,同侧及其对侧淋巴结明确无转移,2B期次全切除或者全切除单侧肿瘤,同侧淋巴结有明确的转移,且对侧淋巴结明确无转移。3期肿瘤跨中线侵袭,伴随或未伴随局部淋巴结的转移或者是单侧肿瘤,伴有对侧淋巴结的转移或者是跨中线生长的肿瘤,并伴有双侧淋巴结的转移。4期肿瘤播散到远处淋巴结、骨髓、肝脏或者其他的器官,除4S期所定义的器官之外,4S期小于1岁的患儿,肿瘤局限于原发部位,肿瘤扩散局限于肝脏、皮肤或者是骨髓,肿瘤细胞少于10%骨髓有核细胞。而于2005年全球几个主要的儿童肿瘤协作组,开始就1990至2002年间在欧洲、日本、美国、加拿大及其澳大利亚地区,收治的8800例神经母细胞瘤进行回顾性的对比、研究,根据该回顾性研究的结果,神经母细胞瘤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进行重新分期。该风险分类体系具体如下:L1期病灶局限,且无影像学确定的危险因素;L2期病灶局限,但具有影像学确定的危险因素;M期病灶发生转移;MS期病灶发生特异性转移,同上述的4S期。